Thursday, June 11, 2009

天真

在電視上看到 Requiem for a Dream 女主角 Jennifer Connelly 的訪問, 從而認識了 Labyrinth 這套八十年代的半 musical 形式童話電影電影中, 少女時代 Jennifer Connelly 為了救出被魔王捉去當繼承人的小弟弟而獨闖 labyrinth, 終於在各好心怪獸的幫助下帶小弟弟回到現實世界。電影除了有點像 Wizard of Oz 之外, 還加插了魔王和 Jennifer Connelly 這條疑似愛情線。魔王是由 David Bowie 飾演, 當時他已差不多四十多歲, 和當時才二八年華的 Jennifer Connelly 像父女多於情侶。幸好電影只輕帶過魔王愛上了小女孩, 並沒說小女孩亦愛上他, 不然更顯得勉強亦不童話 (pedophile?)。


由當初至今, 大眾都認定 Anna Nicole Smith 是為錢下嫁 oilman J. Howard Marshall, 而 Marshall 得到的是美色。她當時是廿六歲的 Playboy 性感女神, 而他是年邁的億萬富豪, 年齡距離為六十三年, 會是真愛嗎?


有一天我問朋友: 聽聞有位 nonagenian (ages 90-99) 男士和一位十七歲女生結婚生仔, 妳聽說過嗎?
朋友很有興趣, 問道: 「是 pedophile 嗎? 或是該男士有錢有權勢? 或是當地風族?
不, 他無錢無權勢, 事情是發生在我們美國這兒呀 。
她更驚訝:「o下?!
還有, 該男士很好學」-- 雖說已年過, 歷過蒼, 還是回到中學去讀書, 亦是這般認識了那名十七歲女生。
朋友簡直難以置信:「嘩... 真人真事?
他們剛剛排除萬難, 開花結果, 浪漫得被拍成電影喎。
她使勁搖頭, 「很 creepy 很嘔心才真! 我一定不會看這電影!
但我知道電影很賣座, 全球有幾百萬女生都覺得他們的故事很浪漫, 續集還快將上映, 妳真未看過這套電影?
看見她一味傻眼, 我唯有解畫... 「是 Twilight, 我肯定妳看過。
朋友立即大笑:「我看我看過, 還很愛 Twilight series! 不過我忘了 Edward 原來很老...


對啊, 明明比 Anna Nicole Smith 的故事更離奇, 卻能得到眾女士的擁戴, 是什麼原因呢? 我的分析如下:
  • Vampires -- 西方的 vampires, 雖然飲血為生, 卻只選美女下手, 且大都被描寫成異常英俊, 且長青不老。
  • 飲血為生 -- 這通常是蚊子之類的醜陋昆蟲, 人見人惡。可是, 一但用在 vampires 身上, 正代表了他們的性饑渴
  • 只選美女下手 -- 亦即是只有美女才中選, 榮幸
  • 英俊 -- 還須解釋? 女人不重外表是謊言!
  • 長青不老 -- 性能力強
如果有位 vampire 愛上我, 那麼:
  • 他不再去吸其他血 -- 一個原本性饑渴且性能力強的英俊男士, 竟然為我而放棄世間所有美女, 浪子回頭啊, 多浪漫 (亦有面) !
如果 vampire Edward 愛上我, 那更要命 / 美滿。皆因 Twilight 裡的 Edward 只用動物的血, 不用人血, 可以解成:
  1. 雖然性饑渴卻一直忍住不濫交, 遇到我便... 爆發!
  2. 雖然濫交卻很「安全」, 和他一起都不用擔心性病 (有沒有禽流感或豬流感則不清楚)


怪不得 Twight series 能風靡全球, 令女士們老幼都愛不釋手, 淨是 Edward 這原素已值千金。Series 的第一本還用蘋果 (forbidden fruit) 來做書面, 當面問妳「夠膽來咬一口嗎?
亦怪不得阿嬌說自己天真。
不過, 在 fantasy land 裡天真是可以的, 在真實世界裡天真卻是愚蠢。





Sunday, May 31, 2009

人海中的那個他

每想到回港以後的生活, 就必想起 人山人這個形容詞


數年前回港渡聖誕, 於 X'mas Eve 當晚相約中同去尖沙咀海旁觀看燈飾和倒數。那真是個難忘經歷。由倒數完畢開始, 我們便被人潮擠擁著朝著望不見的方向前進, 途經多個被關閉了的地鐵站, 聽著警察「大聲傳來的指示, 呼吸著令人頭昏腦脹的人廢氣, 只可勉強地拉著同伴的手以免被推跌。整個過程如同歷時一個世紀般漫長。當我們終於去到地鐵站時, 其中一位中同的男友趕來了接她, 令我感到很安慰

在茫茫人海中漂泊, 幾經辛苦, 似乎就是為了尋找那個



這個週末, A 君和我去 Loo 在 Wicker Park 的新居玩。聽閒 Wicker Park 的 crowd 比較大膽前衛, 夜店都開到零晨四五點鐘仍然車水馬龍, 事實令我大開眼界。後來我們一行六人去了附近一個露天 Beer & Concert Festival 湊熱鬧。Festival 外面看似有趣, 臨時搭起的台上有 DJ 在放著強勁的 HipHop / Club 音樂, 數千人手拿膠杯或啤酒瓶在台前的街上熱舞著, 情緒高漲, 感覺有如回到了從前 UPenn 一年一度的三日 Spring Fling 狂歡。

怎料, 當我們一加入人群時, 便被擠擁著身不由己地以逆時針方向圍著台前行。我們一邊被推, 一邊還要忍受夾道人群的香煙味和時而潟出的酒, 而前面的人行幾步停幾步的進度極緩慢, 情況很混亂。幸好 A 君一直在我背後如守護神般照顧著我, 讓我可安心並時而輕鬆地跟隨音樂跳舞。終於, 我們找到了出口, 並馬上殺出重圍。在我和 A 君成功逃離人群的那一刻, 他在我額頭上印上一吻。

如若找到了對的那個, 無論發生什麼事, 都不會放開手。



我們很快便找到 Loo 以及 Carl 等回合, 一同撤離這個紛亂的派對。都是市中心 River North 地區的 crowd 比較斯文和漂亮, 適合我!


Thursday, May 28, 2009

明星當老師

昨晚在 Kellogg's 的講座聽到 Baxter International 的前 CEO Harry Kraemer 的一番領導人真實經驗, 獲益不淺。他很友善, 主動和我握手又問我背景, 在我離開前還叫我致電給他。能和一個曾領導九十億美元生意多年的風雲人物握手, 小女子平生才第一次 (我認大鄉里), 很榮幸!

今天下午我寫了封 email 給 Mr.  Kraemer 致謝, 順便隨口問了些有關藥物和衛生業的問題。他很快便回覆, 再次叫我致電, 更說我可以將電話號碼給他讓他致電給我傾談。昨晚我以為他說打電話是禮貌敷衍, 畢竟我這 small potato 跟他完全不同 level。但今天他竟然問我電話, 是認真的要教我東西呢!  那我也不用怕羞了, 還且看事情發展如何。  

懷孕小風波

今年是好年,
我的中學同學大都選在今年結婚, 更有不少朋友宣佈懷孕了例如一向男仔頭的 Cindy, 今年年頭突然宣佈婚訊, 在我婚禮的同一日她亦和男友 Henry 於 Seattle 拉埋天。才比我大兩年, 現在她都已經準備做媽媽了。於是乎, 在收到這麼多喜訊下的我有感而發, 在 FB 上寫上 "suddenly in the married and pregnant crowd" 的 status。我的意思不過是見自己的圈子裡喜事重重, 有點老了的徬徨。怎料朋友們竟以為我是在 announce 自己懷孕了!! 在 FB, 在 AIM, 甚至越洋電話, 都是賀喜的。我忙不迭對眾好友解釋, 而 A 君則在旁取笑我... 真是個美麗的誤會。

放心, 如若懷孕, 我必親自通知朋友, 絕不用 FB status 敷衍了事

回想婚禮剛完成時, A 君的嫲嫲吩咐我「早生貴子」。我感激老人家的熱心, 但心裡清楚我倆都未玩夠。有了小孩子便不能去 club 去旅行, 凡事都不能隨心所欲, 少了份 impromptu 的痛快。早前還聽一 MBA 教授說,
"many researches have proven that married people who have kids are many times less happy than married people without kids"
"it is the thought of kids that makes people happy, but spending time with your kids is only as enjoyable as cleaning dishes or doing houseworks"
我肯定現時我倆都未 ready 去接受那種「快樂」呢。家中有了 M & m 這對嬌憨的小貓喵暫已足夠。

至於將來, 我還是會生孩子的 (至少計劃裡有)。

這是我的「籌碼」。
每當 A 君提起他負擔了兩人所有開支以及做最多家務, 所以要我聽他說話時, 我便會題醒他孩子將會由我生。這亦是他會自願買燕窩買補品給我的原因。做男人必要記住 -- 女人在懷孕至生孩子的九個月裡都是著身命危險, 而生產後又要承受事業, 身形, 體質, 社會地位以及心裡上的變化。所以男人把女友 / 老婆當公主待是理所當然的。不明白的男人請去看一遍 Denzel Washiongton 主演的 "John Q", 最重要是留意電影裡最後的父子對白。唉, 如果香港的男女都去看看 "John Q", 「港男」「港女」爭議也就容易解決了。 


Wednesday, May 27, 2009

還能再看嗎?

一口氣看完一本不像樣的小說. 

這本小說, 連名字都不像樣. "還能再愛嗎?" 敷衍的名字很配合其無聊膚淺的內容 -- 一個女孩傻人有傻福地被白馬王子愛上.

這小說最令人難以忍受的莫過於其內容對白. 作者無論是男女, 都幫他 / 她扣上很多無意思的對白和髒話. 難道台灣的現代男女時興說髒話? 可能是作者想以這些濫竽充數. 畢竟出小說要有基本字數, 而這種老掉了牙且簡單的故事要認真寫是比一篇 TIME 的 article 要短, 不充斥充斥怎行?

倒是人物性格刻劃得淋漓盡致. 特別是男女主角, 作者把他們惹人討厭的特點刻劃得透徹, 令作為讀者的我一邊慶幸身邊沒有這種自大無知的朋友, 又一邊覺得他倆是天作之合, 實該終成眷侶. 
(又有可能是作者想把主角"可愛化", 但錯手弄至"醜陋化". 唉!)

算了吧, 都是免費的一本書. 之前家姐 YK 由香港飛來芝城探望我們, 在香港機場隨意挑選了這本書以在機上打發時間. 怎料讀後連她亦後悔, 更不明白為何有什麼金石堂書店將這作者 (橘子) 封為 O八年度暢銷女作家第一名. 即是說有其他台灣"作家"寫得比這橘子更差? 有難度喎! 可能該排行榜只有橘子一名女作家, 所以第一名嗎必定是她.

我平時極少掉書本, 更何況是小說. 但今次我要為這本珍品破例了. 
塵歸塵, 土歸土, 垃圾桶是你的屬土...



Keywords: 金石堂書店 橘子  還能再愛嗎  白馬王子

Tuesday, May 26, 2009

Sexy Back!

剛剛過了個懶洋洋的"長週末". 星期六至星期一連續三天, 很 happy. 美國不似得香港般多公眾假期, 所以來得不易便更珍惜.

除了 hea 和寫 blog 外, 以及看書和 (A 君) 打機, 我倆一齊回舊居完成搬屋, 去了久違了的唐人街食京菜和買餸, 在"你管"看星期 n 檔案, 練 Argentine Tango, 睇 parade, 以及同朋友去 clubbing.

很懷念以前每個週末都同 Rach 和 Drew 去飲酒 clubbing 的日子. 自從為 A 君搬到芝加哥之後, 便少有機會去 club, 皆因 A 君怕嘈又自認道德君子, 嫌棄 club 中有太多色情男女. 幸好他在公司認識了一班碩士生朋友, 比起博士生的他年輕好玩, 讓我可偶爾偕他們出夜街.

其中一位朋友 Loo, 新加坡人,上月在另外一位朋友 Gram 的派對上飲得酩酊大醉, 男女都唔放過. 他醉得腳步蹣跚時輕擁著我, 話我知他女友將會被 Citibank 派去香港工作, 我立時很同情他. 於是我問他要否去香港搵工陪女友, 他又話自己不熟香港, 無人事, 不好做. 我見他買醉如此, 想必好傷心, 點知後來問他女友 Sand 才知不過是半年 rotation... 搵笨!! 今次 Sand 來訪加入我們 clubbing 之列, Loo 照樣飲過夠本. 原來他是太愛飲酒, 以致酒後失禮. 有女友在還好些, 起碼要抱要錫都乖乖地對著女友而非濫錫無辜.

Dane Cook 有一回說女士們去 club 是真的為了跳舞, 他於是模仿女人在出門前扭動腰肢陶醉地高呼 "I wanna dance tonight". 之後他又指出男士們去 club 是醉翁之意, 又扮男人向朋友大嚷 "Hey bro, I wanna dance tonight, let's go dance." 那 macho 的聲音配上這個對白, 令我笑到要滾下梳化. 若然有一日A 君對我說這句話, 我會想去拜神 (見他似上身) 或者離婚 (估他是 hidden gay).

今次 clubbing 很盡興. 由 Crescendo 轉去 Martini Park 後大家都飲得差不多, 男士們的錢亦用得差不多, 於是大伙兒去忘我地跳舞. 其實 Loo 和 Mumu (另一男同事) 都很愛跳舞, 各自摟著女友 Sand 和 Ash 跳過不停, 致使 A 君亦跳得幾下 (我受惠). 我想男士們雖然去 club 志不在跳舞, 但當有美女在前當然想有肌膚之親, 再加上 peer pressure, 於是搖身一變而成了"跳舞男".

而我呢? 去 club 都是單純地想跳舞, 而且是和女性朋友跳舞. Rach 同 Drew 以前常說我跳得好是因為我有男友, 即是說她倆未經人道所以不夠性感. 正為這個原因我才會獨喜和女士跳舞. 之前有不少和男士跳舞"出火"的經歷, 令我很無奈. 和女士跳舞就不會有過火的擔心, 任由旁邊的男士看過個口鼻噴血都不關我事.  這點"道理"通常都很難向男士解釋清楚, 但我又很堅持. 就好似不久前去 training, 有位高大斯文的日本男士請我飲酒, 其間不斷提議去附近的 lounge 跳舞. 我婉拒了多次, 最後寧願獨自回房都不想去令他"出事". 男士們的自制能力是不可以其外貌收入或智商來估計的, 所以女士們一定要識辨危機, 懂得自保.
      

Monday, May 25, 2009

港男港女 - 2

<續上集>

港女被一班"香港網上英"列出了多項罪名 (聽講最多有81項).  港女 phenomenon 起源詳情可查閱 wikipedia 以及各大八卦 website.  概括說, 這班"英"都是不滿他們日常生活中的女性對物質要求太高, 心靈安慰又不夠, 致令他們感到雄風盡失. 怎樣個失法? 小則淪為女友/老婆觀音兵 (i.e. 失身份), 嚴重者則失戀/失婚 (or 連戀愛機會都衰失, 都幾迷失).  在於佢地既角度看, 自己每日含辛茹苦去遷就女性, 又被同性人士話"狗公", 難免激氣. 於是班"不為五斗米而折腰"既男士就發起革命維新, 試圖"點醒"香港女士, 希望可以現況, 回到從前充滿可歌可泣愛情故事既美好世界.

既然目標如此明確, 用心如此良苦, 為何不但未有令香港女士反醒, 反而令她們群起反擊? 原因明顯在於這班"英"既 strategy.  就如小布殊打伊拉克, 用錯 strategy 弄得爛攤子難收尾, 在國際間人見人罵. 這班"英"自以為有道理便可以亂用 strategy, 不懂得 constructive criticism 的技巧, 不會 negotiate, 又欠缺語言能力. 明明是想針對某些生長於香港的拜金主義膚淺女士, 何解偏偏用了"港女"這個主旨不明的名字? "港女" screams 香港女士!! 這不是擺明要與全港女士為敵嗎? 就連"手袋黨"的始創人都比這班"英"有更高語言能力. 再加上這班"英"良莠不齊, 有某部分人視網上如菜市場, 指罵女性用詞粗俗, 簡直是語言暴力. 試問自尊極高的香港女士們受到這種 level 的人的文誅筆伐又怎可能不反擊呢?

"英"應該明白, 要達成目的不是靠暴力便行, 首要的還是一個合適的 strategy. 一味毫無修養地於網上對香港女士普遍打壓, 採用人身攻擊不但於事無補, 仲會有反效果. 當年既民運人士到今日仍然大有支持者, 他們可以自豪地對兒孫講述當年自己怎樣集結群眾力量向政府提出會談中國民主進程; 今日這班"英"難道可以在數十年後對自己兒孫史大談自己曾經以無名氏身份列出當年"港女 81 宗罪", 每日上網和"女權人士"對罵, 而黃天不負有心人, 終於將"港女"們罵醒, 將香港回復玫瑰園原貌 (&可歌可泣愛情隨處可見)? 嘩, 可猜想兒孫們會有幾"予欲無言".

如果"英"想向"港女"們進善言, 大可參照自古為人師表既"身體力行""以身作則":
  • 既然女友扮靚是浪費時間, 自己首先不要連打數小時機;
  • 如果要女友放棄買靚手袋就自己首先放棄追電子器材;
  • 認為女友捧明牌係源自欠缺個人 style 嗎? 請先檢討並訂立自己既 style;
  • 覺得女友太瘦營養不良? 那末就要煮多些美味食物去引誘她, 並且帶她一齊去健身;
  • 與其不滿女友只識跟 fashion 太膚淺, 不如主動帶女友去聽 classical music, 逛 art gallery, 去太空館, 練書法, 做義工...
終結地講句, 香港男士有壓力, 未解決, 的確情有可原. 但是否有壓力就可以瘋狗亂吠?! 古人句 "修身, 齊家, 治國, 平天下" 很有道理. 指責別人 (特別是女人) 時, 必先照照鏡反醒一下自己. 自己如若做得好, 就不用做無名氏啦, 站出來講句道理都必定有力百倍.